广东珠海科技学院普通专升本(专插本)2022年招生简章
2022年广东珠海科技学院普通升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2年1月24日前)。
3.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及在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下同)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4.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应届及在择业期内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5.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原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登记在册,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的数据为准);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原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国扶贫开发管理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2022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4门,分别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专业综合课每科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满分值200分。
其中公共课为政治理论和英语2门。
(三)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专业的专业综合课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在3月27日9:00-17:30进行,全体考生须在9:15前入场签到完毕,按签到顺序排序参加考试。
四、录取批次及类别设置
2022年普通专升本设置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三个录取批次。我校在普通批、建档立卡批二个录取批次有招生计划。普通批为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的专业。建档立卡批次仅限建档立卡考生报考,在普通批次录取完成后进行投档录取。
五、招生计划及专业
注:录取批次、招生专业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为准。
六、志愿填报
2022年普通专升本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按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请留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相关通知。
7、录取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专业基础课分别划定三门考试科目(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总分和专业综合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省招生办在划定的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我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四科总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不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三)考生成绩排位规则如下:1.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2.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比较三科总分高低,高者优先。三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三位序,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五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增加三科总分排名,排位规则参照上面执行。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精神,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以保送录取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考生须按省招生办规定向我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保送生资格,我校经审核同意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向省招生办进行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五)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六)2022年普通专升本继续实行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若因上线生源不足、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统考专业,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录取按省招生办有关办法执行。专业综合课为我校自行组织命题的招生专业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八、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
(1)艺术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动画、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专业。学费:29000元/生·学年;住宿费:25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2)普通类、体育类专业:学费:26000元/生·学年;住宿费:25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费)。
九、普通高校专升本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将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学生管理规定统一管理。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注册学籍,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复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新生入学后,我校在学生学籍注册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十、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与就业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珠海科技学院毕业证书。 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若符合《珠海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条例》,授予其珠海科技学院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我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十一、联系方式与地址
部门:招生与就业处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草堂 珠海科技学院图书馆行政区一楼邮编:519041 电话:0756-7626272网址:http://zsb.zcst.edu.cn/
注:最终招生专业、考试方式等相关信息请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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