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理工学院2023年专插本退役士兵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精神,现制定广东理工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注:1.以上各专业均无前置专业限制,建议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尽量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2.各专业综合考查采用院校自命题方式,免收考查费。
3.收费标准:学费29800元/年,住宿费:普通6人公寓1800元/年,普通4人公寓2000元/年,高级4人公寓3200元/年。
4.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招生对象及要求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从广东省应征入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的人员;
2.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注意事项
1.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综合考查(三二分段专升本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能力考核)。
2.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可以普通考生身份同时报考我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普通专升本投档录取。
3.从2022年起,对享受免文化课考试政策被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4.由于征兵政策调整,将在2023年3月底前对3月份退役的考生组织一次补报名,具体内容请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5.对弄虚作假获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综合考查方式
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的考生免文化课考试,但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以下称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考查形式
学校定于2023年4月3日14:30-16:30在线上组织综合考查。考试形式为线上综合考核,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学校招生网、微信公众号广东理工学院招生办或实名加到QQ群:398703149,留意最新消息)。
2.考查内容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统一参加综合考查,主要是考察大学生了解国内外重大时事,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民族自尊心和社会责任感,大学生的基本军事素养、政治敏锐性和政策判别力以及文化常识、思维逻辑等方面的情况,总体了解学生最基本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以及基本文化素养、思维能力状况。
综合考查报考
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须在2月28日-3月2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tzsbks)选择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
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5个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不需填报具体专业。
报名系统会动态更新各院校专业组报考人数,考生在截止时间前可不限次数调整院校专业组,调整截止时间与填报截止时间一致,考生最终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以填报截止前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填报截止后,省招生办不再接受调整院校专业组申请。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各院校专业组最终报考人数。
填报志愿及投档录取
2023年普通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填报安排在综合考查成绩公布后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具体安排请关注省考试院的另文通知。
我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在普通专升本录取前进行,待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完成后,再进行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面的投档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投档录取不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在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到低检索,成绩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报考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规定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只进行一次投档录取,原则上不进行征集志愿或调剂,考生须合理报考,避免滑档。
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将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联系方式
高要校区:肇庆市高要区祈福大道(肇庆17、22、303路公交车)
鼎湖校区:肇庆市鼎湖区坑口金鼎路(肇庆21、204、206路、鼎湖6路公交车)
招生电话:0758-8387888
招生信息网:http://zsb.gdlgxy.edu.cn
微信服务号:广东理工学院服务号(gdlgxy)
微信订阅号:广东理工学院招生办(gdtc13720)
信息来源:广东理工学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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